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东莞信托·恒信-金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首次信托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 2014 年 12月 23 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吴树斌 联系电话:0769-26261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