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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润投资基金Ⅰ-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于赎回及申购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4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推出的“山东信托•雨润投资基金Ⅰ-2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成立,根据《山东信托•雨润投资基
金Ⅰ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规定,2015 年 1 月 20 日为信托计划开放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含)至 2015 年 1 月 10 日(不含)为赎回期间,优先
级委托人/受益人可于赎回期间向受托人递交《赎回/申购申请书》申请赎回持有
的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未予赎回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在 2015 年 1 月 20 日(含)
至 2015 年7 月 20 日(不含)期间内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
2014 年 12 月 20 日(含)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不含)为申购期间,投资
者可于申购期间向受托人递交《赎回/申购申请书》申请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
申购成立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在2015 年 1 月 20 日(含)至2015年7月20日(不
含)期间内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
如受托人在申购期间内接受申购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少于优先级委托人
在赎回期间内申请赎回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则信托计划即告终止。受托人于
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交付的申购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日期间所
取得的全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一并退还给该等委托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 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