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要点 |
说 明 |
1、名称 |
昆仑财富65号•滨海新区5号特定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 |
2、产品期限 |
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2+1年(各期信托资金存续满两年开放一次) |
3、预期收益率 |
8.7%--9.2%/年 |
4、信托利益分配 |
各期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计算日为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自然年度的12月21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包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给各受益人。
信托计划成立的,认购资金自委托人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产生的全部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各相应受益人所有,于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
5、资金规模 |
人民币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可分期募集,本期募集规模不超过柒亿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为准。万元 |
6、保管银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信托计划目的 |
受让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号特定资产收益权。 |
8、信托还款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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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信和担保措施 |
1、设立受托人与滨海新城公司的共管账户,用于接收5号特定资产项目成本及收益分成。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财政局出具文件,承诺将5号特定资产收益支付至该账户。该账户收到的5号特定资产项目成本及收益分成,在优先支付受托人受让的收益权项下收益后,剩余款项才能由滨海新城公司支配使用;
2、5号特定资产项下的两块土地抵押,抵押物评估值为24.7亿元人民币。鉴于该两宗土地性质为储备用地,天津国土局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滨海新城公司与受托人签署抵押协议,同时将该两宗土地的房地产权证质押至受托人;
3、滨海新城公司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两年内,再补充增加一定的抵押物等增信措施,以增强受托人对信托计划保障措施的要求;
4、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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