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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宝龙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分配公告第2次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兴业信托·厦门宝龙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
托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成立,我公司严格按信托文件的要求管理、运用信托资
金。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我公司拟向受益人分配本信托计划 2014 年 6 月 30 日(含)
到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不含)期间的信托收益以及 A1 类、B1 类受益人信托本金,现将
本次信托利益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托利益分配计算
(一)按 A1 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8.0%、A2 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8.5
%、B1 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8.5%、B2 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年收益率 9.0%,向受益
人分配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含)到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不含)期间的信托收益。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规定,信托计划成立满 12 个月止,每份信托单位当期可分配信托利益=1
元×R×当期天数÷365,其中“R”是指各类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本次分
配金额如下:
A1 类受益人收益:26,120,000.00 元×8.0%×183÷365=1,047,662.46 元;
A2 类受益人收益:2,000,000.00 元×8.5%×183÷365=85,232.88 元;
B1 类受益人收益:48,300,000.00 元×8.5%×183÷365=2,058,373.97 元;
B2 类受益人收益:523,580,000.00 元×9.0%×183÷365=23,625,650.96 元;
(二)向 A1、B1 类受益人分配其对应的信托本金:
A1 类受益人信托本金:26,120,000.00 元;
B1 类受益人信托本金:48,300,000.00 元;
本次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总额为 101,236,920.27 元。
三、信托利益分配时间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即 2015 年 1 月 15 日前)。客户理财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客服热线:400-883-6666 网址:www.ciit.com.cn
四、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受托人将于上述信托利益分配时间内将各受益人应得的信托利益转入受益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内。
五、本分配报告中各个定义的解释以信托文件为准。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欲了解详情和我公司即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可拨
打我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36666 或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ciit.com.cn。
特此公告。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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