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了华润信托·锐进3期博道目标缓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按照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连续两个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高于1.15元,即满足信托计划从风险转换阶段到普通管理阶段的阶段转换条件。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11月28日及2014年12月31日连续两个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高于1.15元,已触发信托计划的阶段转换条件,阶段转换日为2015年1月16日。
信托计划特设特别估值基准日为2015年1月15日,在该特别估值基准日,一般委托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不可认购,可赎回。一般委托人可依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赎回手续。
特此公告!
特别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赢利,亦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组合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投资顾问或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审慎做出购买决策。
受托人咨询电话:400-678-8883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