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信银佳业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4年10月21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41788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账号:7443 0201 8680 0011 955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4年第四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使用信托资金与中信银行联合向中信银行客户发放联合贷款。
目前,各联合贷款借款人情况正常、还本付息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04,518.35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各期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结算日依据相应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信息及签字页”约定为准。支付日为结算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如结算日受托人未取得相应投资收益或本金/贷款利息或本金,则支付日顺延至受托人取得相应投资收益或本金/贷款利息或本金后3个工作日内。
本报告期内无信托单位结算信托利益,无分配信托利益。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应向阳、谢铿炜担任信托经理 ,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