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泰禾城市广场信托贷款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4年04月18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50,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开户账号:3532 0188 0000 93559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4年第四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资金用于其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的泰禾城市广场的开发建设和受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目前,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3,962.44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项下优先级和中间级信托单位应分配信托收益和信托资金本金在该信托单位期限届满时或该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时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时一并结算,支付日为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无需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李铃湘、李佳担任信托经理 ,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