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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信中名实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4年第四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12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百嘉信中名实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3年8月28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8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400 1863 2010 5303 5061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4年第四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用途为补充其下属广州中名实业有限公司的营运资金。目前,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290,884.07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信托收益每3个月进行分配,结算日为(除最后一个结算日)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3个月之日,支付日为结算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期应分配信托收益结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支付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

本计划已于2014年11月28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了第五次信托收益的分配,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共计人民币1,991,535.35元。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崔景鹏、莫文祥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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