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光晖1号股权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本信托于2013年02月07日成立,并于2014年08月07日终止。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金谷•光晖1号股权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3、信托期限:546天
4、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苏州中新支行
账 号:0109 0001 7110 938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未上市流通)的股权收益权。
2、信托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可供分配信托利益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委托人支付的股权收益权回购及收益价款。截至2014年08月07日,信托收入共计 38,351,813.47元, 其中投资收益38,220,0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31,813.47 元;信托支出共计3,333,563.55 元,其中支付信托报酬 2,184,000.00 元,保管费 1,110,750.00 元,其他费用共计 38,813.55 元。实现信托收益 34,882,574.98 元。
3、分配情况
本信托分配信托利益共计 274,882,574.98元,其中信托资金本金 240,000,000.00元,信托收益34,882,574.98元。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于2014年08月07日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于本信托终止之日将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清算报告,信托清算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受益人。
五、声明
受益人自收到信托清算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的信托经理陈平。
Tel:010-88086840
Fax:010-88088487
E-mail:chenpi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