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金城1号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7月22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金城1号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7月22日,该日即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日。
信托规模:信托资金A、B类募集金额为¥331,200,000.00,C类认购信托份额为¥535,000,000.00
信托计划期限:18个月(2014年7月22日至2016年1月22日)
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经理:陈平
二、资金运用情况
1、资金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41,200,000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部分用于对北京城建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和泰”)进行股权增资,部分用于城建和泰增加股东投入,信托资金最终用途为城建和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城建•琨廷”项目南/北区(汇景嘉园)的开发建设。
2、项目进展情况
在本管理期间内,城建和泰运行一切正常,销售房屋状况良好。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自受托人宣告本信托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末次信托利益分配日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
2、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12月22日进行了第二次分配,分配金额如下:
1、2014年9月20日-2014年12月20日,分配投资者收益总计金额:¥7,228,670.71;
2、2014年9月20日-2014年12月20日,分配北京银行保管费总计金额:¥43,123.89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事项
无
七、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陈平
电话:010-88086840
传真:010-8808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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