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的金谷·东方锐银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截止2015年1月14日,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中间级信托资金人民币22,222,222.22元,次级债权资产人民币350,000,000元,首期规模572,222,222.22元,符合信托计划首期成立条件。本信托计划首期的成立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
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已存入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专户为: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 号:010900017110215
为促进信托计划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以便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我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用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相关事务。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jingutrust.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信托经理。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王敏洁(Tel:010-88088451)
财富中心热线: 010-88086686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