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武汉盛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武汉盛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11月26日。其中,首期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第二期成立于2013年12月18日,首期成立日即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日。
信托规模:总规模¥200,000,000.00,其中首期¥105,000,000.00,第二期¥95,000,000.00。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首期与第二期同时终止。
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经理:汤瑞松
二、资金运用情况
1、资金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2亿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用于向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武汉盛唐对持有的沿江一号物业进行装修。
2、项目进展情况
在本管理期间内,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沿江一号物业已完成装修,并重新开业;所完成装修商铺正在招租中。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每自然年度6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末次信托利益分配日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12月20日进行第三次信托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10,971,358.35元;本信托计划向受托人支付固定信托报酬3,050,000.00元,向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支付保管费200,547.95元。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事项
无
七、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汤瑞松
电话:027-87820495
传真:010-88088487
E-mail:tangruisong1@cinda.com.cn
客服电话:010-880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