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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豪置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〇一四年第四季度信托财产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23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华融·中豪置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信托专户。
开户户名: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961 0188 0002 89079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本信托计划2014年第四季度(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信托事务管理情况(含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披露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华融·中豪置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9月16日;
4、信托计划规模:总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1,000,000,000.00元);
5、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6、资金用途: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C-4地块、C-6地块装修;
7、信托收益分配:每年6月和12月以及信托到期时分配;
8、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
二、信托资金使用及项目运行情况
1、截止2013年11月22日,我公司已将信托资金累计10亿元支付至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豪置业”)指定账户,中豪置业均能按照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
2、本报告期间,融资方中豪置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
三、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黄海、熊亚平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3、信托财产账户收支及受益人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期间共发生信托收入20,877,675.00元,支付保管费181,545.00元,代理手续费1,225,770.00元,顾问服务费400,400.00元,分配信托收益33,724,256.66元。信托财产账户收支及受益人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
信托名称华融?中豪置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信托收入20,877,675.00元
支付保管费181,545.00元
支付代理手续费1,225,770.00元
支付顾问服务费400,400.00元
向受益人分配收益33,724,256.66元

三、其他事项
本期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变化、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等情况。
我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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