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长春龙翔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三期优先级信托资金于2014年4月24日募集成功并生效。第三期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为105,500,000.00元。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2015-1-24为第三期赎回公告日,赎回公告日(不含)后的十个工作日(即2015-2-6)(含当日)为第三期赎回开放期。第三期优先级受益人可在赎回开放期内申请一次性赎回其持有的该期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不允许申请部分赎回其所持该期优先级信托单位。2015-4-24为第三期赎回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赎回款项的兑付。
第三期优先级受益人拟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应在赎回开放期内以传真(注1)或邮件发送扫描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交《赎回确认书》(见“附件1”)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的复印件(自然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传真号码及发送邮箱见下方。赎回开放期后,请尽快将《赎回确认书》原件和上述相关证照资料快递寄给本公司联系人。
逾期未提交赎回申请、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赎回确认书》及有效证照资料的第三期优先级受益人,将持有该期信托单位直至2016-4-24该期优先级信托单位届满。
特此公告。
传真号码:010-59837878
邮箱:wanglu@mintrust.com
联系人:王璐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6层五矿信托
联系电话:010-59837704、13426296579
注1:赎回开放期内,若以传真形式提交《赎回确认书》及有效证照资料,请发送传真后立即与本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收到情况。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