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信信托-中信聚信汇金•地产基金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不分层,信托受益权A类将分期发行。信托受益权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期限为1.5年;信托利益满1年及到期分配,信托受益权由社会合格投资者认购。
投资门槛:单笔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起,累进金额为10万元的整数倍。认购300万元(不含)以下预约登记;认购300万元(含)以上直接签约。
预期收益率:信托计划存续期内A1期受益权预期收益率不超过:
9.5%/年,当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
10%/年,当300万元≤认购金额;
推介期间:2015年01月28日至2015年02月3日;受托人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延长推介期。
预计成立日期:2015年2月初(视募集情况定)。
信托期限:预计18个月。
信托利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存续期间于每年12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辽阳恒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置业”)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支付辽阳“恒大绿洲四五期项目”工程款及后续建设。
保障措施:
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境内)、恒大地产(03333.HK)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恒盛置业将其开发的辽阳恒大绿洲项目四五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率不超过50%。
信息披露: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每自然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http://www.ecitic.com)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不保证赢利,也不保证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本金不受损失。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的从业人员充分沟通,在充分理解本信托相应信托受益权风险和评估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信托计划可能面临借款人恒盛置业、担保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境内)、恒大地产(03333.HK)不履行付款或担保义务的信用风险、辽阳市经济下滑或借款人所处行业因为宏观经济下滑而引发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以及抵押物处置变现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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