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推出湖南信托湘财源2015-5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存续期限25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期限满一年后湖南信托可以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并按其实际存续天数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本信托计划分两期发行,分为A期和B期。本次发行的是A期,信托产品情况如下:
信托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信托期限:25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认购金额:投资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最低为100万个,并可按1万个单位的整数倍增加,每个信托单位为1元。
受益人预计收益率:购买金额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8.8%,在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9.5%,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为10%,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为10.4%。
信托推介期限: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23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