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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5年02月15日

一、信托计划简介
1、产品名称: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及信托期限:总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18个月期3,500万元, 30个月期3,500万元,各期规模最终以实际募集额度为准。
3、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
信托期限 18个月期 30个月期
各期规模(万元) 3,500 3,500
认购规模(万元) 50≤X<300 300≤X 50≤X<300 300≤X<3000
委托人
预计年化收益率 8.3% 8.8% 8.8% 9.3%
说明:18个月期已经认购完毕。
4、信托收益分配及本金兑付:
受托人根据受益人认购信托单位所对应的预计收益率及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应分配信托收益并向受益人按年分配,即每年信托收益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12个月对应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18个月期及30个月期的最后一期信托收益于该期信托本金兑付时一并支付。
信托本金于信托计划各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
5、信托计划推介募集
期限:本信托计划分两期推介:第一期推介期为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7日。第二期推介期为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4月25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资金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推介期。第二期推介期将根据第一期推介期资金募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推介以及拟募集规模。
6、资金用途:华宸信托募集信托资金7,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额为准), 受让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光宇热力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光宇热力公司营运资金。
7、担保方式: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按期支付经营收益权投资收益,并全额回购7,000万元经营收益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信托资金退出方式:信托计划到期,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回购经营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二、投资理财品种比较
品种指标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金额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期限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年 三年 三年
年收益率 2.75% 8% 3.35% 8.3% 4% 8.8%
年均收益 2.75万 8万 3.35万 8.3万 4万 8.8万
到期收益比较 2.75万 8万 6.7万 16.3万 12万 26.4万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本金收回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三、项目特点
1、高收益:对照一年期、二年期和三年期信托计划年预计信托收益率8%/年、8.3%/年和8.8%/年,分别相当于银行一年、二年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的2.9倍、2.48倍和2.2,而且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2、低风险: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也是兴和县唯一一家负责城市集中供热的企业,三年来的营业性收入分别为2012年6896万元、2013年5018万元、2014年7035万元,经营状况良好。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4、专业管理:信托财产由华宸信托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严格管理。
四、受托人简介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主要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受托人,公司在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下,积极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作用,受托管理财产,搭建投资与融资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2003年至今,华宸信托通过集合、单一信托计划方式,先后成功运作近500个信托项目,募集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累计600多亿元,到期项目本金兑付率和信托收益分配率均为100%,在区域市场中赢得上佳口碑。
五、融资方-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
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也是兴和县唯一一家负责城市集中供热的企业,主要为兴和县城关镇新城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热源,始建于2001年10月。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9,886.44万元,负债总计8586.12万元;2011-2014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854.59万元、6896.00万元、5017.58万元和7034.60万元;预计2015-2017年可实现收入8769.6万元、10272.96万元和 12778.56万元。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六、保证人-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日信集团),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区直属国有企业,是内蒙古地区较大的担保投资公司之一,肩负着推动和示范自治区担保投资产业发展方向、保障和协助政府投资行为、促进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使命,是一家集政府融资平台、担保投资、股权投资、委托投资管理为一体的集团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达1,287,872.33万元,负债1,210,961.89万元,净资产76,910.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03%。资产及负债增长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2009年起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委托,作为自治区的融资平台,接受国开行约150亿元贷款支持全区廉租房、污水处理、校安工程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所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47.25万元,营业利润5,135.11万元,利润总额5,323.54万元,净利润4,846.19万元。
七、认购要求
1、委托人资格:委托人须是合格投资人;
2、信托单位认购起点:委托人认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时,每一元人民币认购一个信托单位。
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不含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认购起点50万元,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投资者:数量不限,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3、认购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4、信托财产账户
收款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
银行账号:1524 3841 5209
银行行号:1041 9100 3697
八、购买程序
填写《信托计划认购单》-缴款并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领取《信托资金缴款收据》-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公司网址:www.hctrust.cn 咨询电话:0471-694455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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