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认购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融盛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按照相关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受托人提交相关书面申请。
截至2015年2月14日,我司共收到有效的赎回申请书196份,赎回信托单位份额总计1,070,700,000.00 份。
我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提交有效的赎回申请书的客户办理赎回份额的本息分配事宜。
感谢您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任,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
特此函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