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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铭兴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书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0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金谷•重庆铭兴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1月3日,经过12个月的运作,按合同约定经受托人同意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月3日提前结束。我们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重庆铭兴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本信托计划规模: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

3、本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信托期满12个月或18个月可提前结束),实际运作12个月;

4、委托人/受益人:委托人为与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且依法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5、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信托经理:王敏洁

7、本信托计划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加州支行

账 号:010900017110560

二、信托计划的管理简况

1、资金运用情况:本信托计划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向重庆铭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兴”)发放7000万元信托贷款,专项用于补充重庆铭兴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重庆铭兴已将贷款资金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

2、项目管理情况: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按合同约定经受托人同意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月3日提前结束,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金额:截止本报告日,本信托收入共计9,228,681.48元,其中包括信托贷款利息收入9,226,388.89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292.59元。信托支出共计3,174,429.48元,其中包括受托人报酬1,016,211.34元,保管费709,722.22元,推介费共1,400,000.00元, 其他费用48,495.92元。分配信托收益6,032,638.64元。

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共计76,032,638.64元,其中包括委托人本金70,000,000.00元与收益6,032,638.64元。

四、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按合同约定经受托人同意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月3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目的已经顺利实现,本信托计划终止。

2、信托计划的清算: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成立清算组对信托项目进行清算,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收益计算方式计算收益向受益人分配。受托人根据清算结果编制清算报告并将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送达委托人及受益人。

五、声明

自本清算报告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其责任。特此声明。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托经理王敏洁。

Tel:010-88088451 Fax:010-88088487

E-mail:wangminjie@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7日

2015-03-05 1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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