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我司受托管理的“中融-融盛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2月14日成立满23个信托月,并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入开放募集期。因工作失误,现编号为2013202218000101-JR-000382至2013202218000101-JR-000556的《中融-融盛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中出现合同份数表述错误,现对《中融-融盛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6.6.1委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叁份。 6.6.2 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一式叁份。”
更正为:
“6.6.1委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贰份。 6.6.2 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一式贰份。”
本勘误声明仅修改《中融-融盛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中合同份数,委托人/受益人无须与受托人重新签署《信托合同》,委托人/受益人相关权利义务不发生任何变化。 本公司特此公告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感谢您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