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长利稳增3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二期募集结束。本期共有1个委托人,为机构委托人。信托资金实际募集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13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成立起12个月。
各期信托单位成立日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信托单位存续期满日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19014507234002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