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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常德经建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B类第1期(推介结束)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23日

  信托项目名称:中信普惠·常德经建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项目已于2014年7月25日成立,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个层级,其中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可以分A类和B类募集,每类可以分期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次发行B类第1期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募集金额约为30,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

  次级信托受益权本金为48,175万元,期限约为36个月,无预期收益率,由委托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经建投”)持有。

  信托期限:其中每类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期限均为24个月。

  预期收益率:1.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时,收益率预计最高不超过8.8%/年。2.认购金额为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时,收益率预计最高不超过9.2%/年。3.认购金额为600万元(含)以上时,收益率预计最高不超过9.5%/年。

  投资门槛:10认购300万元(不含)以下预约登记;认购300万元(含)以上直接签约。

  推介期间: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9日;在推介期内,若募集资金提前满额,则提前结束推介。

  预计成立日期:推介期结束后的不迟于2015年3月31日。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优先级某类某期信托受益权的核算日为信托项目成立后每年的日及日,以及该类该期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预计终止日。自核算日起信托项目方案简介:

  中信信托接受常德经建投委托,将其在碑吉边路(洞庭大道常德大道)项目、太阳大道(朗州路万元设立财产权信托,并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通过向合格投资人发售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实现应收账款的流动化。优先级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交付给常德经建投后,将用于常德市穿紫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1. 常德经建投将其持有的259.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至中信信托,为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3. 若常德政府和常德经建投未履行付款义务,受托人有权将债权向第三方转让。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项目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每个自然季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http://www.ecitic.com)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本信托项目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投资损失风险由受益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对投资本金和/或收益不负有补偿、兑付义务。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的从业人员充分沟通,在充分理解本信托项目相应信托受益权风险和评估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信托项目可能面临债务人常德市政府、承担回购义务的委托人常德经建投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风险,常德市经济下滑或回购人所处行业因为宏观经济下滑而引发的市场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受托人将采取不限于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现信托财产,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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