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南长城投应收账款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成立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光大兴陇·南长城投应收款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第二期于2015年3月30日成立,本期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玖仟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96,900,000.00元),信托期限自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9月29日,共签订合同30套,机构投资者2,自然人投资者28人,投资规模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共13人。本信托计划财产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账号:5163 0188 0000 0274 4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信托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