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任保管行的“中融-大盈加7号7期财产权信托”已于2015年3月31日生效,即信托受益权份额取得日为2015年3月31日。我公司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