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乐融宝201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于2014年12月3日成立。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就本信托计划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本信托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信托资金专户。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
信托财产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标准化产品,包括在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国债逆回购、债券、基金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资金闲置时可以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风险较低的资产及其他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低风险金融产品。本信托计划财产不得直接投资于风险较高的股票、基金、期权、期货及其他风险较高的金融衍生产品。间接投资时应通过风险收益分级的方式投资于风险较低的品种。
三、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本信托计划财产累计收益为2.62%。
四、信托单位净值
本信托计划不进行估值。
五、信托经理变更说明
无
六、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无
七、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无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