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沈阳千缘商汇置业有限公司贷款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发行的“陕国投·沈阳千缘商汇置业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您提供理财服务。
本信托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已于2015年2月11日终止,于2015年2月12日对受益人本金及收益进行分配。在2015年2月13日-2015年4月1日期间将所有抵质押物进行解押,将信托专户及保证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孳息全部转回。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信托概况
㈠信托名称:陕国投·沈阳千缘商汇置业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信托存续期限:18个月(提前2天全部终止)
㈢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壹亿元整
㈣信托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友好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400203429300051590
㈤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第一年存续期间:9-9.5%
第二年存续期间:9.2-9.7%
二、信托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㈠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实收信托资金壹亿元,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财富星座项目后期建设。
㈡信托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指派信托经理对本信托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切实履行了受托人的职责。
三、信托的终止
依据信托文件规定,本信托应于2015年2月13日终止。本信托实际于2015年2月11日终止,为正常终止。
四、信托财产的收益及分配情况
信托存续期内,共收取信托利益6次,其中于2013年8月19日收取信托收益3,000,000.00元;2014年2月13日收取信托收益4,190,516.67元;2014年5月4日收取信托利益544,444.44元;2014年8月13日收取信托利益4,223,333.34元;2014年10月21日收取信托利益805,000.00元;2015年2月11日收取信托利益2123333.33元。合计收取信托收益14,886,627.78元。
信托存续期间,已购保本理财方式获取信托收益9,435.62元。
信托存续期间,合计分配信托受益人收益9,745,842.74元。合计分配信托受益人本金1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全部按照信托合同如期兑付。
信托存续期间,合计支付保管费41,687.68元;支付发行费用1,866,148.21元;支付自有代垫费用207,837.00元;2015年4月1日,收取保证金账户销户孳息484.15元;提取信托报酬3,096,531.58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声明
本信托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自本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责任。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