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湖南长潭西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12月26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湖南长潭西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㈠ 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湖南长潭西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2月26日
㈢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㈣ 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10000万元
㈤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8%-10.2%
㈥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001920900052581894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10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没有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信托计划增信措施如下:
1)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给陕国投,质押金额4亿元,占质押物评估值的11.465%,质押率为25%;
2)以攸县价值1.15亿商业房产做第二顺位抵押。
3)湖南美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借款人长潭西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开勇先生及其夫人郭丽君女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㈠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3,069,444.44元;
2.信托费用:760,937.60元;
㈡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次无分配。
五、重大事项说明
㈠信托经理变更情况:信托经理变更为刘新彪
㈡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无
㈢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无
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刘新彪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