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东方资管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8月8日依法成立。
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聚潮资管•恒成地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拟依据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于2015年4月27日结束,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经提前5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后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鉴于此,我公司本着审慎、尽职的原则,拟于收到资管计划向本信托计划分配的本金及收益后,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预计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为2015年4月27日。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公司将于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至信托受益人账户,请受益人注意查收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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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