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阳江碧桂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B类信托单位资金募集达到成立条件。本期B类信托单位成立时共有1个委托人,为机构委托人;信托资金实际募集额为人民币128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期信托份额于2015年5月11日成立并生效。
本期B类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以本期B类委托人签订的信托文件为准。
本期B类信托单位信托利益核算日以本期B类委托人签订的信托文件中确认的内容为准。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将于该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将提前结束一期A1、A2、C、D类信托单位。相应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将于对应类别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19014504051008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