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经过约12个月的运作,受托人即将进行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现将信托利益分配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宝泰药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
2014年5月13日
三、信托计划到期日:
2016年5月13日
四、信托规模为:信托规模共计6402万元,其中优先级募集5402万元,次级募集1000万元。
五、受益人资金信托年收益率:
本信托计划的优先级受益人信托利益根据信托实际存续天数计算。信托实际存续天数超过12个月,受托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9.5%
第二次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1+9.5%×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天-9.5%)
六、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次信托利益的分配如下:
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9.5%
委托人将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指定账户之日至信托成立日期间和信托终止后清算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委托人计付。
七、根据信托计划及信托合同约定,本次信托利益的分配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利益将直接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