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推出湖南信托湘财盛2015-7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具体期限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本信托产品情况如下:
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最终以信托计划项下本期信托成立时的实际规模为准,受托人有权调整信托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信托期限:不超过25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信托计划期限满12个月后,湖南信托有权提前结束该期信托计划。
认购金额:投资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最低为100万个,并可按1万个单位的整数倍增加,每个信托单位为1元。
受益人预计收益率:购买金额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之间的为8.8%,购买金额在300万(含)至500万(不含)之间的为9.5%,购买金额在500万(含)至1000万(不含)之间的为9.7%,购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为10%。
信托推介期限: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