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外贸信托•通和量化对冲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5月14日成立并生效,项目成立以来运行正常。
该信托计划原定期限为5年,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23.2.10条约定,当本信托计划某一开放日,净赎回金额(全部赎回申请对应赎回资金金额扣除全部申购资金金额的余额)超过开放日信托财产净值的20%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现开放日净赎回金额(全部赎回申请对应赎回资金金额扣除全部申购资金金额的余额)超过开放日信托财产净值的20%,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日为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因停牌等原因致使无法变现的信托财产除外)。我司将于信托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支付至受益人预留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