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了“外贸信托·锐进16期中欧瑞博尊享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本系列信托计划”)。本系列信托计划为指定投向信托计划,受托人根据全体委托人的意愿将本系列信托计划信托资金投资于“外贸信托•锐进16期中欧瑞博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简称“标的信托”),并代表本系列信托计划成为标的信托的名义委托人及受益人。
鉴于根据标的信托聘请的投资顾问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为提高投资人流动性,参考行业惯例,自2015年8月起,本系列信托计划增设每年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本信托计划赎回开放日,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若委托人/受益人对上述调整有异议,可于2015年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向我司申请赎回,对于在2015年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向我司提出的赎回申请,将不受大额赎回条款的限制,我司将予以全部赎回处理。委托人/受益人未在2015年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申请赎回的,即视为同意增设赎回开放日的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