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4年5月发行的天津信托·金融产业(2014捷信金融消费贷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5月21日期满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5000万元,信托期限一年。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向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由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将信托资金用于向不同消费者发放消费金融贷款。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截至2015年5月21日,本集合资金信托运作期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宣告终止。
三、信托期间,受托人分配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按8%计算。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4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1日。
四、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于信托计划到期日后进行清算,清算期为1-2个工作日,并在信托清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将信托资金与信托收益一并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敬请查收。
五、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上公布《清算报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