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2年12月发行的天津信托·工商企业(新华联航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常规募集二年五个月期)于2015年5月25日期满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常规募集二年五个月期)共计募集信托资金12300万元,信托期限自2012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投资于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用于下属企业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截至2015年5月25日,本集合资金信托运作期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宣告终止。
三、本信托计划(常规募集二年五个月期)本次分配受益人的信托收益:①单笔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按年8.8%计算;②单笔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按年9.5%计算;③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按年11%计算;④单笔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按年11.5%计算。本次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
四、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于信托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将信托资金与最后五个月的信托收益一并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敬请查收。
五、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上公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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