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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区城乡统筹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06月1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信托-成都成华区城乡统筹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总规模50000万元。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人民币20,000万元整于2014年6月19日完成募集并公告成立;本信托计划第二期人民币3,100万于2014年8月21日完成募集并公告成立;本信托计划第三期人民币5,000万元整于2014年8月25日完成募集并公告成立。本信托计划第四期人民币21,900万元整于2014年9月5日完成募集并公告成立。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通锦桥支行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信托专户,账号:551902319410667。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在2015年第一季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信托资金50000万元向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成华区石岭、一里塘、回龙社区实施城乡统筹改造项目。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报告期内对受益人进行了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为胡峰、李虹桥,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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