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行的“粤财信托·金海湾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目前运作正常。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对于信托贷款发放后一年后的提前还款部分,用于向B档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现信托项下借款人提前于2015年6月12日归还剩余所有贷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我司拟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比例向B档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请注意查收款项到账情况。本次兑付完毕后,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