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粤财信托·青炎八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在此宣布该信托计划于2015年6月23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交易所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新股、新债申购、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 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
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为民生银行首体支行。证券经纪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深圳得壹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并遵守信托文件中的规定,为委托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