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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华发蔚蓝堡一期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分配部分信托本金及其收益的公告(第三次)
更新时间:2015年06月2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12月31日,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珠海华发蔚蓝堡一期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总规模12亿元整。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信托资金向珠海市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信息”)发放信托贷款6亿元整,向珠海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企管”)发放信托贷款6亿元整。2014年12月31日,华发信息、华发企管分别提前归还 3787.5万元信托贷款。2015年4月3日,华发信息、华发企管分别提前归还 11200万元信托贷款。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出于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的原则,为保证受益人资金安全和利益最大化,同意华发信息提前归还《信托贷款合同》(编号:JXJH2013WLBDK1号)项下3800万元本金,归还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同意华发企管提前归还《信托贷款合同》(编号:JXJH2013WLBDK2号)项下3800万元本金,归还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华发信息将于2015年7月1日支付信托贷款本金3800万元至本信托计划专户,华发企管将于2015年7月1日支付信托贷款本金3800万元至本信托计划专户。我公司将依据信托文件之约定在资金到账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向受益人分配受益权本金7600万元及其相应收益,提前分配部分信托收益计算期间自2015年6月21日(含)至2015年7月1日(不含)。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