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经过约6个月的运作,西部信托·巴中新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顺利收回约定款项。受托人即将进行本项目B类信托利益兑付,现将本信托计划B类进行第一次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巴中新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B类)成立日:2014年12月30日
3.信托计划(B类)到期日:2016年12月30日
4.信托规模为:23000万元
5.受益人(B类)资金信托年收益率:8%/年。
6.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为信托合同(B类)项下的信托资金按以下收益率计算的第一次信托收益:
本次分配年化收益率为8%,计算公式为:
本开放日向受益人(B类)分配的信托利益=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年化收益率×委托人实际持有本信托天数÷365-已分配信托利益
即:
本开放日向受益人(B类)信托利益=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8%×182/365
本项信托将于2015年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次信托利益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