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o上海金山钻石湾仪邦广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信托合同》之约定,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如果上海仪邦置业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偿还了全部或部分信托贷款本息,则本信托计划提前全部或部分结束。如果上海仪邦置业提前向受托人偿还部分信托贷款本息,则受托人在收到上述贷款本息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认购本信托计划并交付信托资金的时间先后顺序(对于同一天认购本信托计划并交付信托资金的委托人,则按照其所签署信托合同编号的先后顺序)依次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益人所持有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收益及本金分配完毕后,受托人将相应的信托单位予以注销。
截止2015年6月12日,上海仪邦置业有限公司已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偿还贷款本金4835万元。本次信托利益核算日为2015年6月12日,我公司将于该核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分配方式将受益人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信托利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信托收益+信托本金
信托收益=信托本金×对应的年化收益率×核算天数÷365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与理财规划事业部。
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