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西部信托•成都龙泉农投应收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经过约6个月的运作, 受托人即将进行第一次信托利益兑付,现将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成都龙泉农投应收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2月18日
3.信托计划到期日:2016年12月18日
4.信托计划规模为:3721万元
5.受益人资金信托年收益率:
信托资金金额为100万元至299万元的,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0.6%;
信托资金金额为300万元至999万元的,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1%。
6. 本次兑付的信托利益为:
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金额=该期信托从成立日起(含)至该期信托存续满6个月之日(不含)期间的信托资金积数×预计年化收益率÷365
7.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将在2015年7月2日前(含)将兑付的信托利益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