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现西部信托•福奥证券投资集合资金(铭远3期)信托计划已终止。受托人即将进行信托利益兑付,现将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福奥证券投资集合资金(铭远3期)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10月22日
3.信托计划到期日:2015年6月10日
4.信托计划规模为:8243万元
5.受益人应分信托利益计算公式为:
信托利益=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份数
6. 截至2015年7月6日信托资产全部变现时,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净值为人民币0.90679元,本次兑付的信托利益为:
信托利益=0.90679元×信托单位份数
7.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将于2015年7月6日开始将兑付的信托利益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