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受托管理的“平安财富•黄金优选二期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将于2016年1月21日到期,因信托计划的目标信托“平安财富*新价值成长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延期5年,现根据《平安财富•黄金优选二期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七条之约定,我司决定将信托计划延期5年至2021年1月21日。延期后本产品仍保留原有的开放日条款,委托人/受益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平安财富•黄金优选二期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产品存续期内,每自然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及最后一个交易日为开放日。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