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正域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4年5月8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2,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云山支行
开户账号: 3602006029201057205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第二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广东正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指定用于旗下建筑板块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目前,广东正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17,015.42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信托收益分两次结算及分配,第一个结算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之日,支付日为结算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个结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支付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分配3次信托利益,共分配总额为20,342,749.32元,其中本金10,000,000.00元,收益10,342,749.32元,本公司已依约将本期信托收益划至您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胡秋生、谢菲担任信托经理 ,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