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北京通州台湖公租房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4年7月18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20,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开户账号:1209 0481 4610 60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二〇一五年第二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世纪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目前,北京世纪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151,323.77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20日为应分配信托收益结算日,支付日为结算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期应分配信托收益和信托资金本金在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时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时结算,支付日为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
本报告期内,未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伍志群、刘振山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