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富力•北京极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5年01月12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1000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176859301000031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第二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其作为受托人受托管理的“大业信托•富力•北京极富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对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北京极富”)享有的本金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债权,并对标的债权进行重组。债务人北京极富目前正在开发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C-06-1,C-06-2,C-12地块上盖项目,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4,425.16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信托收益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和各期A类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进行结算,结算日(除最后一个结算日)为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支付日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各期A类信托单位最后一期应分配信托收益和信托资金本金结算日为该期A类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支付日为该期A类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共进行了一次收益的分配,分配时间为2015年06月26日,分配总额为25,432,919.32元,本公司已依约将本期信托收益划至您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胡秋生、谢春李担任信托经理 ,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