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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城房地产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5年第2 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1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外滩城房地产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 2015年 5 月28 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8630 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户 名: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奥运支行

账 号: 35440188000014034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 2015 年第 2 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以信托资金向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受让其所持有的海口外滩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之股权收益权,债务人将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用于目标公司恒大新外滩项目建设。目前,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256.34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20日为A类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结算日,支付日为结算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最后一期应分配信托收益和信托资金本金在该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时结算,支付日为各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该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为于海峰。

五、其他事项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0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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