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鑫晟财富20140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3月12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1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鑫晟财富20140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3月12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规模为7,23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4,453万元。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2年,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可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信托计划部分提前终止时,原则上按照信托合同签署的顺序进行,即签署在先的,优先收回信托本金,签署顺序以信托合同编号认定。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向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御行中天")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昆明御景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计划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7111010186800081713
信托经理:高茵
二、信托资金募集、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的募集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4,453万元,具体募集情况如下:
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2日(信托计划成立日)募集信托资金7,230万元;
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7日(第二个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4,607万元;
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5日(第三个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1,246万元;
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第四个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1,37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已将本报告期内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御行中天发放信托贷款,御行中天按照合同约定将信托贷款用于支付昆明御景新城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款、材料款等相关费用。
3. 项目进展情况
昆明御景新城项目进展正常,截止2015年3月31日,目前已经完工第一期四小期,一小期于2013年交房,第二小期和第四小期正在室外工程和周边绿化,第五小期中31橦别墅基础施工。
4. 保障措施情况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保障措施已按照按信托合同约定的进度落实,无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3月12日,成立时规模为7,230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共募集14,453万元。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受托人将密切关注御行中天运行状况及昆明御景新城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受益人的利益尽职管理受托事务。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