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o锦钰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2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钰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2月11日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截止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
第一个销售期于2015年2月11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9,683万元;
第二个销售期于2015年2月12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3,141万元;
第三个销售期于2015年2月13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2,050万元;
第四个销售期于2014年2月15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26万元。
4.信托计划的期限:2+1年;信托计划满2年后,北京信托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信托计划的期限延长1年,信托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
5.信托利益的分配:本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末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长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6.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以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贷行")向上海盛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的银行借款、其他负债及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城区东南部的"鑫塔.水尚"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
7.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信托计划保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
银行账号:2000 0000 0654 0000 3302 432
10.信托经理:宋宁超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资金已全部通过委贷行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到2015年6月30日,已签约房屋390套,签约面积45654.3平方米,销售情况正常。
3.后续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后续管理情况正常。
4.保障措施情况:
(1)不动产抵押:项目公司以其在建工程及/或现房向委贷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率应不超过60%。
(2)项目公司股东鑫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陈水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施工单位出具承诺函,承诺信托债权优先于工程款受偿。
(4)北京信托向项目公司外派财务监管人员,项目公司的基本证照、印鉴和公章均由北京信托和项目公司共管,北京信托对贷款用途及销售回款进行监管,委托贷款及销售回款资金只能用于指定用途。外派财务监管人员按月向北京信托提交项目运营报告。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无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信托资金运用规范,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